截至2021年8月,河源、清远、茂名仅完成农村集中供水使命的16。8%、32。5%、34。5%,且全省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仍有7%水质不达标。
按照《广东省地方生态督察整改使命验收销号工做(试行)》要求,第二轮地方生态督察第十三项使命已完成整改,具备验收销号前提。现将第十三项使命整改完成环境予以公示,如对上述公示环境有,请正在公示期间(2025年03月18日—2025年03月31日)向我单元反映。
整改办法落实环境:省委实施村落复兴计谋带领小组印发的《2021年度广东省推进村落复兴计谋实绩查核工做方案》(粤乡振组〔2022〕4号)、《2022年度广东省全面推进村落复兴计谋实绩查核工做方案》(粤乡振组〔2023〕1号)、均将“农村生齿自来水普及率”等内容列入查核评分。查核工做正在省委、省同一带领下,由省带领小组担任,具体工做由省委农办牵头,会同省纪委监委机关、省委办公厅、省办公厅、省委组织部、省统计局、广东查询拜访总队构成省查核核查组组织实施。
将农村集中供水纳入2021年、2023年度广东省推进村落复兴计谋实绩查核内容,并印发了年度广东省推进村落复兴计谋实绩查核工做方案。
: